第一次見到Beyond
八零年代早期,香港受到英國獨立品牌林立的影響,許多小唱片公司開始冒出,我的朋友也跟著創了一間名為「IC唱片」的小公司,簽了香港搖滾教父「夏韶聲」以及「小島樂團」,並找我擔任小島的宣傳。後來小島將發片,團員區新明便順勢請我當經理人;這也是我第一次當經理人。
小島的第一次演出由於知名度還不高,因此區新明便建議,請「Beyond」擔任嘉賓,雖然當時我從未聽過Beyond的音樂,但身為圈內人還是會知道他們在玩比較重的搖滾;而這跟「小島」的音樂其實不太搭。
區新明回答我:「沒關係的!他們人氣很高,可以帶來很多票!」(笑)所以後來我們就邀請了Beyond。
我還記得第一次看到Beyond時心想:「哇塞!這團真的超搖滾的!」他們一頭及腰長髮,皮衣皮褲還鑲上鍊子,完全就是重搖滾樂團的形象,對於民風保守的早期香港,是一般大眾不太容易接受的音樂類型。
糗到爆的初次見面
與他們邂逅的第一首歌是頗重的演奏曲〈The Other Door〉,單純而激烈的旋律讓我不禁納悶「這樣的音樂真的有市場嗎?」進了第二首歌〈永遠等待〉我還是沒有太強烈的感覺…直到中間第三首歌左右突然我的經理人直覺告訴我「這四個人將來一定會很紅,你一定要簽他們啊!」(笑)
抱著緊張而激動的心情,我在他們演出結束後快速跑進後台,但因為我完全不認得團員的長相,所以一開始錯拉了他們一位名為Mike的朋友,還興奮的拉著他的手問他說:「嘿!你是Beyond的團員嗎?我是小島的經理人,我想簽你們!(超激動+糗笑)」
直到後來找好久我才見到家強、阿Paul與世榮,簡單自我介紹後,世榮便留了傳呼機號碼給了我讓我聯繫他們。不到三個星期後,12月23日,我們在「二樓後座」附近的餐廳簽了第一張合同。
在「二樓後座」的歲月
Beyond第十一張專輯《二樓後座》即是以此地為名,他們曾在此租用專用排練室及錄音室,當時有些其他的租客,還有個沒什麼人用的小客廳,髒亂的環境沒有燈,地上滿是酒瓶,空氣中瀰漫著陰鬱的氣味,因此我們談事情大都不在這談。
那個時候團員們都有工作,世榮是勤快的保險從業人員,每天準時上班,下班就去排練。那是一間以企業投保為主的保險公司,家駒也在那邊工作,不過他忙於創作很少去上班(笑),家強我不太記得了…阿Paul在做平面設計,我則是單純靠接案維生的Freelancer。
85年的香港,已經有了「太極」、「達明一派」,還有「小島」三個樂隊。而Beyond當時屬於地下樂隊,擁有數百名死忠歌迷,在當時的香港獨立音樂圈,算是很有知名度了。
直到後來找好久我才見到家強、阿Paul與世榮,簡單自我介紹後,世榮便留了傳呼機號碼給了我讓我聯繫他們。不到三個星期後,12月23日,我們在「二樓後座」附近的餐廳簽了第一張合同。
在「二樓後座」的歲月
Beyond第十一張專輯《二樓後座》即是以此地為名,他們曾在此租用專用排練室及錄音室,當時有些其他的租客,還有個沒什麼人用的小客廳,髒亂的環境沒有燈,地上滿是酒瓶,空氣中瀰漫著陰鬱的氣味,因此我們談事情大都不在這談。
那個時候團員們都有工作,世榮是勤快的保險從業人員,每天準時上班,下班就去排練。那是一間以企業投保為主的保險公司,家駒也在那邊工作,不過他忙於創作很少去上班(笑),家強我不太記得了…阿Paul在做平面設計,我則是單純靠接案維生的Freelancer。
85年的香港,已經有了「太極」、「達明一派」,還有「小島」三個樂隊。而Beyond當時屬於地下樂隊,擁有數百名死忠歌迷,在當時的香港獨立音樂圈,算是很有知名度了。
KINN'S MUSIC
當時簽下Beyond真的有點衝動,加上對他們的音樂了解還不夠,因此剛開始的時候還真的有點無從下手的感覺。86年年初,小島樂團解散一分為二,成為「凡風」與黎允文主導的第二代「小島」,當時黎允文找我合作,因此幾經斟酌,考量到手上有「小島」與「Beyond」兩個不錯的樂團,因此我才決定要籌組獨立音樂公司「KINN'S MUSIC」經營他們。
一開始我沒有資金,所以找寶麗金談,他們也願意投資並幫我們發行,並提供一部分資金讓我們去操作,也因此公司是我們雙方共有的。在製作、宣傳、發行…等工作都搞定了的情況之下,Beyond與KINN'S MUSIC正式簽約,並發行了EP《永遠等待》以及《亞拉伯跳舞女郎》、《現代舞台》兩張專輯,但雖然發了三張作品,可是唱片銷量一直無法提昇,樂團的進度似乎也就這麼卡住了…
緊接著而來的《秘密警察》就不再是由我獨自運作的了。當時做了前三張作品,身為樂團經理人的我,仔細統整了個別的銷量,雖然都有兩萬張出頭的數字,但銷售開始趨於停滯,沒有新的歌迷群加入,實在讓人頗為憂心。
在當時的香港,兩萬五千張就已經是金唱片了,因此兩萬出頭這樣的數字,幾乎已經逼近了金唱片的標準;但反觀達明一派、Raidas這些前輩團體,他們動輒十萬、二十萬的銷量,確實對Beyond造成很大的壓力。
另一方面,當時媒體看待我們的角度,也是覺得Beyond只是小公司旗下的樂團,因此不太重視我們,種種問題層層壓下來,那時我們真的覺得這樣下去路會走得很困難,而明明已經靠著自己壯大到一個程度的Beyond,長久的努力被受到如此冷落更讓我們心有不甘。因此,《秘密警察》這張專輯,我們便接受了新藝寶唱片公司的合作提案。
在當時的香港,兩萬五千張就已經是金唱片了,因此兩萬出頭這樣的數字,幾乎已經逼近了金唱片的標準;但反觀達明一派、Raidas這些前輩團體,他們動輒十萬、二十萬的銷量,確實對Beyond造成很大的壓力。
另一方面,當時媒體看待我們的角度,也是覺得Beyond只是小公司旗下的樂團,因此不太重視我們,種種問題層層壓下來,那時我們真的覺得這樣下去路會走得很困難,而明明已經靠著自己壯大到一個程度的Beyond,長久的努力被受到如此冷落更讓我們心有不甘。因此,《秘密警察》這張專輯,我們便接受了新藝寶唱片公司的合作提案。
當時的達明一派、小島、太極都很有自己的特色,Beyond想在中間打出自己的位置跟他們競爭,想當然就要先找到自己的路,絕不能跟他們一模一樣。因此我告訴家駒:「關於將來在主流圈推出唱片,第一,我還是喜歡你們搖滾的感覺,因為這是Beyond最初的精神;第二,流行沒關係,好聽就可以了,但你們要抓緊自己的搖滾精神放在作品中,並繼續寫出好聽的歌曲,相信即使進入了流行樂圈,歌迷們一定都還是感受得到你們的態度與誠意!」
我之所以這麼想,是因為即使是像Deep Purple,三大重金屬始祖樂團之一)這樣的傳奇樂團,他們的歌曲硬派,但是真的很好聽,無論在搖滾圈或主流圈都受到歌迷的愛戴。而且我更深信,以Beyond的能力,絕對也能寫出好聽而又平易近人的搖滾樂。
事實上在與新藝寶簽約前,從曲風頗重的《亞拉伯跳舞女郎》開始,到後來的《現代舞台》,耳朵銳利的歌迷一定會發現我們早已針對曲風去做了調整與改進。這並不是我單方面就能強迫他們做調整的,因為家駒自己也知道,假如繼續維持以前的方式,Beyond的成就肯定很難再有更大的突破。
到了《Beyond IV》,這是Beyond擠身主流行列的轉捩點,而其中也收錄了由黃貫中、黃家強演出,並由Beyond主唱的電視劇主題曲。這個規劃來自新藝寶,因為若是Beyond想更上一層樓,就必須借力使力,而有廣大票房的電視劇甚至電影,就是他們最好的跳板。在大家的努力下,他們成功吸引到更多歌迷,銷量也確實十萬、二十萬的爬上來了。但我必須說,這並非Beyond真心想做的事,可是為了走的更高更遠,我們沒有其他的選擇。
以最初的Beyond來說,當時的音樂圈潮流真的沒有唱片公司敢簽他們,即使他們在85年的演唱會自掏腰包發出門票,希望邀請唱片公司來認識他們,給他們機會證明自己,結果仍是投石入水。記得當時我跟寶麗金的德哥說我除了手上的「小島」準備重組,我還想簽下「Beyond」,他就勸我:「Leslie啊!你還是先把精力放在『小島』上把他們經營好吧!而且那個Beyond到底有沒有市場與未來,畢竟錢是你的,你要自己想清楚啊!」而我告訴他:「德哥,不是啊!Beyond才是那個有未來的樂團!」至今,我仍不後悔這個決定。
作為一個「樂隊」,自然不是一個人的事,他們必須學習如何面對唱片公司與市場,而若是讓他們直接面對這一切,按照唱片公司非常純粹的商業模式去走,他們肯定更不能保留自己的想法。因此,不管是樂團也好,歌手也罷,有經理人在中間斡旋,適時給出好的意見,絕對會有一定的幫助,當然這也要看經理人替樂團的安排以及經理人特質而定,像為了在主流圈中維持住Beyond的搖滾精神就讓我費煞苦心。
89年夏天Beyond推出《Beyond IV》中〈真的愛妳(電影《開心鬼救開心鬼》 插曲)〉之後,Beyond便決定年底要舉辦演唱會。
但當時新藝寶就提出意見,希望Beyond能在年底演唱會前(時間大約只剩四個月)再寫一批新歌發張新唱片,以當時他們才剛發完《Beyond IV》,又要忙演唱會還要面對日常工作的緊湊節奏,要他們推出全創作的新專輯真的太困難了;但換個角度想,到年底演唱會前這段時間,媒體的曝光率是正高的時候,加上《Beyond IV》確實挺成功的,在這個時候趁勝追擊發出一張作品確實也是很好的時機,因此我直接建議家駒,將之前寫給別人唱的歌曲整理起來,用Beyond最擅長的搖滾加以改編,並加入幾首歌,這個提議也被採納,因此誕生了《真的見證》這張白金專輯。
91年的某一天,我特地找來家駒跟他討論唱片公司簽約的團務事宜,肇因於當時臺灣的市場已經打開,許多香港音樂人紛紛來台,有的甚至更早就已經開始佈局。最好的例子是「草蜢」,當時Beyond在香港是非常非常紅的,但反過來,草蜢在臺灣卻比Beyond還紅,從銷售量來看差距就很明顯,Beyond在臺灣的銷量才賣不到十萬張,草蜢卻賣到了二十多萬張,相形之下我們的成績便顯得相當普通。
另一方面,新藝寶的後期宣傳讓我們覺得還有更好的空間,他們的歌手基本上也是隸屬於臺灣寶麗金,但臺灣寶麗金旗下早已有陣容堅強的香港歌手群,不見得會願意撥出資源與時間來經營Beyond這個不是直接歸屬在編制內的團體。但Beoynd是有實力與市場的樂團真的毋庸置疑,因此我建議家駒,新藝寶的約滿後,就不要再跟唱片公司簽約了,我們應該要反過來,在臺灣以及香港挑選合適的公司,將母帶授權給他們操作即可,例如臺灣的滾石或飛碟唱片。
這個建議除了可以讓Beyond對自己的控制權更大,另一方面版稅的利潤也高出約一倍,我更進一步建議家駒92、93年兩年規劃先以臺灣為重點去做拓展,日本雖然已經有林憶蓮等歌手成功打入市場,並取得還蠻好看的成績,但我還是建議等有唱片公司願意邀請我們再做嘗試即可,暫時不必太大著墨。
這個建議除了可以讓Beyond對自己的控制權更大,另一方面版稅的利潤也高出約一倍,我更進一步建議家駒92、93年兩年規劃先以臺灣為重點去做拓展,日本雖然已經有林憶蓮等歌手成功打入市場,並取得還蠻好看的成績,但我還是建議等有唱片公司願意邀請我們再做嘗試即可,暫時不必太大著墨。
直到九月,日本經理公司「Amuse」來信說有很大興趣想簽Beyond,我們才正式採納日本公司的規劃。當時我在溝通書信中有提到前述的兩年規劃,並在合同上講明了樂團還是以臺灣、星馬以及香港為重心,一年中只有約三至四個月會在日本宣傳、錄音,並非像後期他們長期滯留日本的狀況。那段時間他們在日本其實並不快樂,一方面是語言隔閡,另一方面在毫無基礎的日本待久了,沒有著力點自然會變得茫然,接著家駒也因為意外在日本身亡,這兩年(92至93年)我想毋庸置疑是他們最低潮的時刻。
1993年5月份在港宣傳唱片後,Beyond匆匆回到東京,便馬上為他們接著出版的日語唱片做宣傳,萬萬沒有想到在6月24日的凌晨,當他們在富士電視台的一個遊戲節目錄影中發生了意外,家駒從二點七米高的台上與其中一位節目主持人一同跌落台下,非常不幸的由於家駒是以頭部首先着地,家駒因而即場昏迷,據事後警方的調查,翻看富士電視台所提供的現場錄影帶,他們兩人從台上跌下的過程卻沒有被攝錄下來,但事發前後的現場畫面卻清晰可見,究竟家駒受傷昏迷前的這是幾秒鐘發生了甚麼事情、事發的經過是如何的?為何就是這幾秒鐘的畫面會完全的消失了?到底是甚麼原因?警方調查後的公佈是因為台上的圍板不夠堅固,所以造成這次不幸的意外。
除了錄影帶的關鍵問題,我的疑問是:家駒與其中一位扮演類似魔鬼的主持人內村光良是同一時間從台上掉下的,為甚麼家駒的傷勢會是那麼嚴重?而內村光良則僅受輕傷,第二天就可以出院了,當他們還在台上的時候,按理他們雙方的距離應該是非常的接近,要不然倆人是不會同時墮下的,那麼是否因為內村光良與家駒扭作一團而掉下台?是否因為這樣而引至下墜的速度和力量倍增?當一個人失去重心的時候,雙手張開是自然的反應,這樣是可以避免身體第一時間直接摔到地上,而同時間可減輕身體受傷的程度,當時是否因為家駒被內村光良抱著而沒法把手張開,所以頭部直接撞到地上?是否因為從台上掉下來的時候,家駒一直被內村光良在上壓著,所以令到他的受傷程度更加嚴重?在另一方面,是否因為這個原故,內村光良避過直接摔到地面,結果祇是受了輕傷?是否因為這個原因,電視台為了維護內村光良而在錄影帶上做了手腳,將那幾秒鐘的畫面刪掉?
除了錄影帶的關鍵問題,我的疑問是:家駒與其中一位扮演類似魔鬼的主持人內村光良是同一時間從台上掉下的,為甚麼家駒的傷勢會是那麼嚴重?而內村光良則僅受輕傷,第二天就可以出院了,當他們還在台上的時候,按理他們雙方的距離應該是非常的接近,要不然倆人是不會同時墮下的,那麼是否因為內村光良與家駒扭作一團而掉下台?是否因為這樣而引至下墜的速度和力量倍增?當一個人失去重心的時候,雙手張開是自然的反應,這樣是可以避免身體第一時間直接摔到地上,而同時間可減輕身體受傷的程度,當時是否因為家駒被內村光良抱著而沒法把手張開,所以頭部直接撞到地上?是否因為從台上掉下來的時候,家駒一直被內村光良在上壓著,所以令到他的受傷程度更加嚴重?在另一方面,是否因為這個原故,內村光良避過直接摔到地面,結果祇是受了輕傷?是否因為這個原因,電視台為了維護內村光良而在錄影帶上做了手腳,將那幾秒鐘的畫面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