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初家中黑膠唱盤音響被搬到去「渡假屋」安置,檔主要聽歌,只好自行買機,第一套付鈔購置的是Sony迷你Hi-Fi,約三千個大洋左右,足足成個月人工,靠當時同事找相熟朋友經營直銷購買,價錢較商店零售便宜,最正可以預設時間錄商業二台「車欠石更」節目。
近兩年再買一部JBL小型音響取代舊機。不禁問:一部發明CD的公司,製造音響質素可以如此差勁,若要生活好,不要買X利浦。
如今用電腦聽歌。 #電器 #音響 #卡式
延伸閱讀,分享亦舒女士文章,作者果真見識廣博。
聽得出
諸位音響迷迷到家的時候,聲言星期天工廠不開工,電力充沛,他們都能夠聽出分別來,可不可能?
耳朵能聽到的聲音是每秒鐘振動二十次到二萬次的聲波,振動低於每秒二十次或超過二萬次的聲音是聽不到的。
各種樂器所發出的聲音頻率,一般只能低到每秒五十次與高到每秒五千次,收音機裏的揚聲器,即是喇叭,只要能真實放送音樂中最高與最低的聲音,也就是一架優良收音機,然而這樣理智,要被人罵的吧。
凡事一旦沉迷,心態就會跟着浪漫起來。
他們堅持有分別,聽得出,用哪一種電線都不一樣,唱盤要用一種特製墊子承托,等等,等等。
沒有那麼複雜。
才不管天籟聽不聽見,人類的接收器,耳朵,只適合普通用途,但誰説不是一種樂趣,連托住唱片的墊子都有講究,他們説音響國語言,執行音響國律例,其味無窮。
聽不聽得出似乎已不重要。
===分享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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